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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卫生防护措施中以下哪一项不正确,水源卫生防护带要求

水源卫生防护措施中以下哪一项不正确,水源卫生防护带要求

沙漠地下水,被污染有哪些治理措施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措施不外乎四个方面:①去除污染源;②清除污染的土壤、包气带及地下水;③改变污染物的迁移路径;④增强含水层的净化能力。...

沙漠地下水,被污染有哪些治理措施

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措施不外乎四个方面:①去除污染源;②清除污染的土壤、包气带及地下水;③改变污染物的迁移路径;④增强含水层的净化能力。去除污染源 将污染源从地下水防污能力较弱的地区或水源地防护区内清理出去是彻底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有效办法。

措施:科学制定环保法规,严格执法;禁止高污染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提高污水处理技术,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

治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有: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抓好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严格标准,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企业环境管理等。

沙漠治理的主要方法 1防风固沙 1设置沙障。主要有草方格沙障、黏土沙障、篱笆沙障、立式沙障、平铺沙障等。草方格沙障使用麦草、稻草、芦苇等材料,在流动沙丘上扎成挡风墙,以削弱风力的侵蚀,同时有截留降雨的作用,能提高沙层的含水量,有利于沙生植物的生长。

控制地下水污染的行政措施 (1)首先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珍惜地下水资源的意识”,让全社会都关注地下水保护工作。 (2)必须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整套赋有行政和法律权利、又有专业职能的行政及专业机构,对包括地下水资源在内的水资源进行统科学和严格的管理与保护。

水资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在沙漠治理过程中最为重要。沙漠中的水源主要有地下水、河道水和降水。但沙漠区域的降水量不稳定,一般随气候的变化而变化,湿润年份降水量多,而干暖年份降水量少。沙漠地下水较稳定,其沙层厚,具有一定的“隔热”性,使水得以在地下保存。

预防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措施

1、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措施不外乎四个方面:①去除污染源;②清除污染的土壤、包气带及地下水;③改变污染物的迁移路径;④增强含水层的净化能力。去除污染源 将污染源从地下水防污能力较弱的地区或水源地防护区内清理出去是彻底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有效办法。

2、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对工业企业、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等的监管和控制,防止地下水污染。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选取若干地下水污染严重地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探索有效的修复技术和管理措施。

3、强化对饮用水源取水口的保护 有关部门要划定水源区,在区内设置告示牌并加强取水口的绿化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从根本杜绝污染,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加大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于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治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有: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抓好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严格标准,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企业环境管理等。

5、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污水经适当人工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和回用于工业,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条件下建立污水库,枯水期贮存污水减少排污负荷、洪水期内进行有控制地稀释排放等。发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处理等技术来治理污水。

铁路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监督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防止饮用水污染,保障铁路运输、生产的安全和铁路职工、家属、旅客的健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管辖的各类集中和分散式给水。第三条 全路供水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3、这些法规对于维护饮用水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可以根据法律实行。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是什么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影响半径的范围以及岩溶地区地下水的水源卫生防护,应由供水部门同规划设计、水文地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研究确定。3 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水量充足,取用方便。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代菌者,应立即调理工作岗位。7分散式给水应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经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在水源周围100米以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沈阳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本市境内的市政集中式给水、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水、农村的自来水及分散式给水,均按本规定管理。

2、《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而成。该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机构和职责:明确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4、第十三条 乡镇供水的水源卫生防护,卫生管理及监督,按《沈阳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乡镇供水工作必须由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身体条件不适宜做供水工作的,应立即离岗。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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