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河南分网4月25日消息:在日常出行中,一些驾驶员通过网络违法查询自己的爱车发现自己从来没到去过那个地方,结果在那有交通违法未处理,通过对照违法照片发现不是自己的车——车被套牌了!发现后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河南交警在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处理交通违法中,发现部分违法车辆存在车辆被套牌的情况,当事人发现车辆被套牌之后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为此,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专门出台新规《河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并专门制订了《群众反映举报办理违法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套牌车)案件“十一问”》,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机很郁闷:一辆车被两辆车套牌】
2017年4月20日,豫BFE888黑色别克轿车车主范某从连云港先到商丘永城审验车辆时,工作人员告知范某车辆有违章,需处理完毕才能审验车辆,到交警队处理之前通过网上违法查询有30余条交通违法,都是在连云港市所实施的,范某感觉自己平常还是比较遵章守法行车的,不应该有这么多违法。因车辆注册登记地是在开封市,商丘永城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需要到车辆注册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报案。范某便怀着疑虑的心情赶到开封交警队后,向民警说明情况,民警从公安网上该车交通违法信息中调出违法照片,果然发现黑色别克车豫BFE888分别被一辆黑色中华车和白色马自达车套牌了。民警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实施细则(试行)》,让范某依法提出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报案申请。目前开封交警支队现已接受当事人的报案,并将此案件录入套牌车管理系统,案件正在办理中。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年1月16日开始,河南交警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当事人纷纷处理交通违法,部门地方违法处理排起了长队,截至目前,全省通过电话、短信、信件、上门通知、媒体公告、传唤等方式通知违法行为人600万人次,催告单车5次以上违法8.4万余人,法院受理执行申请1.3万起,做出生效裁定7536起,强制执行7536起,纳入“老赖”名单433人。各地违法处理窗口业务量平均增加30%以上,库存未处理交通违法下降500万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明显下降。同时在处理交通违法中,交警发现部分违法车辆存在车辆被套牌的情况,当事人发现车辆被套牌之后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为此,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专门出台新规《河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并专门制订了《群众反映举报办理违法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套牌车)案件“十一问”》,方便群众发现自己车辆被套牌后依法举报或报案。
【举报、申请报案方式】
违法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套牌车)案件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故意使用悬挂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俗称“假牌车”)和故意使用悬挂他人机动车号牌(俗称“套牌车”) 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均属于违法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套牌车)案件。
对于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机动车,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APP、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途径向当地交警支、大队举报、反映(详见全省交警部门申请办理套牌车案件联系电话)。接到举报的交警支(大)队应当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的,要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省辖市、县交警支(大)队报案。
【发现个人机动车号牌被别人套用怎么办?】
群众个人机动车号牌发现被套牌的,可持以下证明材料向机动车登记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支(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报案,交警支(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应当接受报案人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推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案人的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报案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说明;
(二)被套牌机动车的行驶证;
(三)载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基本情况的书面报案材料,包括套牌车辆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
(四)被套牌车辆前部和后部的外观照片。
【全省交警实行一站式服务,让信息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建立由支、大队业务部门分工协作、严密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违法处理窗口统一受理核实录入信息,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结案,秩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缉,车管部门负责被套车辆号牌换发与鉴别的工作流程。针对群众反映的套牌车案件,全省交警实行违法处理窗口一窗式受理,实施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对涉及套牌车案件的档案、资料信息通过内部流转和网上传递,让信息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交警支(大队)通过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受理案件的民警应当向报案人出具《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定》,在核实证据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提出撤销申请。交警支(大)队应在接到撤销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撤销车辆被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
对报案人因车辆被套牌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本单位辖区的,属于本单位管辖的,由当地交警支(大)队予以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属于省际间的,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属于省内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
【全省联动,缉查布控,重点查缉“套牌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办理套牌案件的联系协作机制,对群众反映举报套牌车案件线索经核实后,第一时间上网布控,迅速组织联网查缉;组织成立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针对群众反映举报案件以及套牌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域、套牌违法车辆的行驶轨迹等规律特点,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组织开展查缉。同时会同治安、刑侦部门,对容易出现套牌违法车辆的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不定期集中清查。
经调查无证据证明车辆被套牌的,个人提出换发机动车号牌怎么办?
一是由接到报案的交警支(大)队需向报案人出具《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同时,报案人需配合民警询问制作笔录,询问笔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报案人的基本情况;(二)报案人举报的违法事实、发现违法事实的途径、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及违法行为人等内容;(三)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线索。
二是报案人可以持受理案件的交警支(大)队出具的《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在十五日内向机动车登记地交警支(大)队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机动车牌证。自换发机动车牌证六个月内,仍未查获涉嫌套牌违法车辆的,机动车登记地交警支(大)队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其原机动车牌证。但是,换发期间能够证明车辆被套牌的除外。
(通讯员 杨军政)
全省交警部门申请办理套牌车案件联系电话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办公电话
高速总队
0371-65882790
0371-65884719
郑州市交警支队
0371-69623010
0371-69623013
开封市交警支队
0371-25322505
0371-23872215
洛阳市交警支队
0379-63629908
0379-63629970
平顶山交警支队
0375-3221002
0375-3221053
安阳市交警支队
0372-5129545
0372-5118841
0372-5118841
鹤壁市交警支队
0392-3391507
0392-3391512
新乡市交警支队
0373-5025315
0373-5025314
焦作市交警支队
0391-3932897
0391-2282812
0391-3931100
濮阳市交警支队
0393-8820505
0393-8820560
0393-8759766
许昌市交警支队
0374--2656869
0374--2656878
漯河市交警支队
0395-3515269
0395-3196018
三门峡交警支队
0398-3683019
0398-3681856
商丘市交警支队
0370-3277300-26008
3277300-26038
驻马店市交警支队
0396-2130979
0396-2122034
周口市交警支队
0394-8506766
0394-8366818
南阳市交警支队
0377-63139107
0377-63311110-31021
0377-63311110-31022
信阳市交警支队
0376-7676009
0376-7676059
济源市交警支队
0391-66087302
0391-6608300
巩义市交警大队
0371-56906805
0371-56906809
兰考县交警大队
0371-26997793
0371-26160111
长垣县交警大队
0373-8817972
0373-8871976
滑县交警大队
0372-8134216
0372-8134215
汝州市交警大队
0375-3647288
0375-6862757
新蔡县交警大队
0396-2731968
0396-2731919
永城市交警大队
0370-5111062
0370-5113793
邓州市交警大队
0377-62783686
0377-62185762
鹿邑县交警大队
0394-7688898
固始县交警大队
0376-4994886
0376-4992903
转载请注明来自夕逆IT,本文标题:《5月1日起,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新规:条件与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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