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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有哪些加分和照顾政策

考研有哪些加分和照顾政策

考研加分和照顾政策 一、初试加分政策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

考研加分和照顾政策

一、初试加分政策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三支一扶计划

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考研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5.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

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二、照顾专业

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照顾专业具体包括:

1. 工学照顾专业

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2. 中医类照顾专业

中医学[1005] 、中西医结合[1006]。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需注意的是,具体的加分和照顾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和变化,考生应以当年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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