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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接待餐费标准

山东公务接待餐费标准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山东省公务接待的餐费标准如下:1. 一般公务接待: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执行。2. 特殊公务接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不得超过每人每...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山东省公务接待的餐费标准如下:

1. 一般公务接待: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执行。

2. 特殊公务接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0元。

3. 特殊地区公务接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200元。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标准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规定进行调整。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并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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