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制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七项出入境
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试行)
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适用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包含沈阳片区、大连片区、营口片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区)及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沈阳创改区)。
政策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一、审批标准
符合辽宁自贸区及沈阳改革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具体见附件)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辽宁省商务厅、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推荐,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二、申请材料
1、辽宁省商务厅、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推荐函;
2、符合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所需的其他基本材料;
3、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申请的,按照公安部现行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办理机构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初步审核、发放证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自贸区及改革示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受理、发放证件。
辽宁省公安厅负责复核。
公安部负责审批、制证。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授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核
辽宁省公安厅复核 公安部审批、制证 受理机关核发证件。
政策2: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一、审批标准
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达到上一年度本区域人均水平的6倍以上(2017年工资性年收入标准为35万元人民币,纳税标准为6.5万元人民币),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二、申请材料
1、连续4年工资性收入证明及纳税情况证明;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3、“任职类”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所需的其他基本材料;
4、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申请的,按照公安部现行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办理机构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初步审核、发放证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自贸区及改革示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受理、发放证件。
辽宁省公安厅负责复核。 公安部负责审批、制证。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授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核
辽宁省公安厅复核 公安部审批、制证 受理机关核发证件。
政策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一、审批标准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二、申请材料
(一)符合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条件的申请人。
1、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出生证明等
2、教育学历学位证明,如属境外教育机构的,还须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认证
3、“任职类”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所需的其他基本材料
(二)符合连续工作满4年条件的申请人。
1、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出生证明等
2、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3、“任职类”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所需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办理机构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初步审核、发放证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自贸区及改革示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受理、发放证件。
辽宁省公安厅负责复核。
公安部负责审批、制证。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授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核
辽宁省公安厅复核 公安部审批、制证 受理机关核发证件。
政策4: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本省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一、审批标准
外籍华人凭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或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出生证明等
2、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相应证明、声明或担保
3、外国人申请相应种类签证或居留许可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办理机构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批、签发证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自贸区及改革示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授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政策5: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入境口岸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一、审批标准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函件、以及在境外高校在读证明,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入境口岸申请一次入境有效、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日、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的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符合备件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停留有效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
二、申请材料
(一)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的申请材料。
1、我国高校毕业证书
2、创业计划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
3、自贸区管委会或沈阳改革示范区出具的证明函件
4、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二)口岸办理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的申请材料。
1、本人属于境外高校在校生的证明材料
2、自贸区管委会或沈阳改革示范区出具的证明函件
3、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4、外国人申请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换发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的申请材料。
1、本人属于境外高校在校生的证明材料
2、自贸区管委会或沈阳改革示范区出具的证明函件
3、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4、邀请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式样须进行备案
5、外国人申请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办理机构
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换发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由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审批、签发证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自贸区或改革示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受理、审批、发放证件。
口岸办理S2字(短期私人事务)签证由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机关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授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机关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政策6: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一、审批标准
符合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不超过聘期及护照有效期)。
二、申请材料
按照现行对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的要求提交材料。
三、办理机构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批、签发证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自贸区及改革示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授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政策7: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一、审批标准
对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来辽宁自贸区及沈阳改革示范区工作的外国人,可直接在沈阳、大连、营口入境口岸申请Z字(工作)签证;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在沈阳、大连、营口入境口岸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口岸Z字签证申请材料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
2、外国人申请Z字签证所需的其他基本材料
(二)申请口岸R字签证申请材料
1、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
2、外国人申请R字签证所需的其他基本材料
三、办理机构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机关负责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机关受理、审批、签发证件。
本文转自:沈阳出入境
转载请注明来自夕逆IT,本文标题:《外国高端人才(A类)如何办理R字签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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