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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下项目后不需要负责项目吗

建造师下项目后不需要负责项目吗

发生《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算不算有在建 算。第九条 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

发生《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算不算有在建

算。第九条 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同意的。

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然而,有一些例外情况允许建造师在同一时间管理多个项目。具体而言,如果工程项目属于同一工程,并且是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则可以视为一个整体项目,建造师可以同时担任多个部分的负责人。

第九条明确指出,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负责人,除非遇到三种例外情况:一,同一工程如果进行了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建造师可以同时负责多个项目。这是因为这些项目本质上属于同一工程的不同部分,不会对工程管理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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